1、灌浆料应当进行分层浇筑。一层浇筑完成后,第二次浇筑应确保下层灌浆料未达到初始凝固。
2、加固非密实时,灌浆料间距不宜大于10m,加固密实时,灌浆料间距不宜大于5m。每次生产灌浆料时,技术人员都必须在施工现场对灌浆料的性能进行检查,主要是检查灌浆料的坍落度和膨胀程度,并确定灌浆料的性能是否满足施工技术要求。如果灌浆料性能波动较大,应立即联系搅拌站技术人员,分析原因,并及时进行调整。
3、如果在灌浆料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,必须将已浇筑的灌浆料凿出,重新浇筑。如果灌浆料不能保证振动和密实,或者是分级不正确的注浆,对建筑物有不良影响;长时间凝固超过规定时间的灌浆料;低等级灌浆料到高等级灌浆料的放置位置。
4、灌浆料搅拌车在卸料前高速旋转60-90s,再使灌料泵卸料的灌料处于工作状态,有利于自密实灌料成型。
5、如果墙体结构的钢筋过于密集,灌浆料的内聚力较大。为保证灌浆料能充分压实,可在模具外敲击或用板式振动器振动,以增加灌浆料的流动性和压实性。
6、浇筑速度不宜过快,以免有更多的空气参与,影响灌浆料的外观质量。浇筑后应适当增加浇筑费的高度,以减少沉降。
7、灌浆料在其高工作性能的状态消失之前,必须泵入和注入。延迟时间不宜过长。因此灌浆料应在开工生产至浇筑完成120min内完成,并保持抽接。